汶上县物价局关于召开汶上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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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召开汶上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7年10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地点 汶上县住建局会议室,地址:汶上城区明星路南段,创业大厦三楼西端。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听证项目。汶上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二)实施目的。一是落实国家和省市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及阶梯价格政策部署要求,推进水价改革。二是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三是促进供水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企业服务质量,保障我县用水安全和质量。 (三)政策依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省物价局、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13〕2676号文件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4〕90号)和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改革重点项目落实的函》(济价格函〔2017〕3号)精神要求,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确保2017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贯彻落实。各阶梯水量按照阶梯设置不少于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各阶梯水价按照一、二、三级阶梯水价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四)基本情况。山东公用集团汶上水务有限公司是汶上城区专营供水企业,截止2016年12月,共有居民用户约6.2万户,抄表到户约5.86万户;2016年居民用水供水量约414.4万立方米。现行城区居民供水综合水价2.99元/立方米(含基本水价1.49元,水资源费0.65元,污水处理费0.85元)。 1、成本监审情况。经成本监审,城区供水(包括居民、非居民和特种行业供水)2014-2016年三年加权平均单位销售成本为1.47元/立方米。 2、居民用水量情况。在对城区居民用户用水量统计分析的基础上,随机抽查了30408户城区居民2016年度的用水量。从调查和供水企业提供居民用水量情况看,第一阶梯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年度用水量为103立方米(月度用水量8.58立方米),第二阶梯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年度用水量为174立方米(月度用水量14.5立方米)。 (五)建议方案。 1、阶梯水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并参照周边县市情况,拟定了两个方案。 方案一:根据阶梯水价要求及调查测算情况,参考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各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建议值》,拟定水量: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25立方米(含)及以下,约覆盖87.8%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25-206立方米的部分(含206立方米),约覆盖97.0%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超出206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方案二:参考目前已经执行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的济宁城区、曲阜、邹城、嘉祥等县市阶梯水量情况,在方案一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水量。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68立方米(含)及以下,约覆盖94.5%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68-288立方米的部分(含288立方米),约覆盖98.4%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超出288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2、阶梯水价。按国家规定基本水价1 : 1.5 : 3的比例,拟定具体各阶梯基本水价。第一阶梯:基本水价仍执行现行价格1.49元/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2.99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1.49、水资源费0.65、污水处理费0.85);第二阶梯:基本水价2.24元/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3.74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2.24、水资源费0.65、污水处理费0.85);第三阶梯:基本水价4.47元/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5.97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4.47、水资源费0.65、污水处理费0.85)。 (六)配套措施。 1、实施范围。本县城区使用城市管网供水,且由专业供水企业抄表收费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生活用水。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为一个居民用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专业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2、计量周期。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以年度为周期执行。用水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用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数计算。 3、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山东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居民家庭用水,按确定后的第一阶梯水价执行,不实行阶梯价格。用户应持以上有效证件,向供水经营单位提出申请,并于受理的次月起执行。 4、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照国家规定,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非居民用户用水,不实行阶梯价格,基本水价在第一阶梯基本水价的基础上加收0.15元/立方米(参照济宁市、邹城、曲阜标准),即基本水价1.64元/立方米。其他收费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5、一户多人口政策。家庭户籍人口4人以上(不含4人)的,每增加1人,各阶梯水量每年分别增加36立方米。用户应持法定有效证件,向专业供水企业提出申请,并于受理的次月起执行。 6、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用户用水价格。对目前尚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到户综合水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待实现专业供水企业抄表到户后,按规定执行阶梯水价。 这次居民阶梯水价调整,既体现了国家要求城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精神,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又对汶上城区大部分居民用户基本没有影响,对低收入群体和多人口家庭也不会有影响,只对少数居民用户会有较小影响。 四、听证人 李连盟 汶上县物价局局长 杨尊振 汶上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幕奎 汶上县物价局副局长 五、听证会参加人(22名) (一)消费者参加人(11名) 李昂然 县文化馆 刘芮 县开发区圣泰商贸公司 郭庆美(女) 县福慧新区 李占良 县吉市口佳苑 尹宗 县环卫处 袁波 县安装工程公司 胡前豹 济宁恒基测绘有限公司 刘清泉 南门居委 张祥生 县质监局 李磊 县畜牧局 杨德强 县东湖佳苑 (二)经营者参加人(1名) 张东平 山东公用集团汶上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专家参加人(1名) 刘体昌 县住建局供排水管理处书记 (四)县人大、县政协有关机构参加人(2名) 高仲森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财政经济工作室主任 栗波(女) 县政协委员活动工作室主任 (五)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人(7名) 宋延鹏 县住建局供排水管理科科长 张丽(女) 县财政局非税管理科科长 季 岭 县社会福利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世全 汶上县水资源办公室主任 曹正民 县房管局物业监管办公室主任 吴梅娟(女)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县工人文化宫主任 林存科 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六、旁听人员(3名) 窦燕军 汶上水务有限公司 倪庆伟 县建功小区 王汉莹 县建功小区 七、新闻媒体记者 杨晓娟(女) 汶上县广播电视台《民生关注》栏目主任 八、其他有关事项 汶上县物价局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物价工作特别是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咨询电话:7281936 传真:7219796; 电子邮箱:wswjjjgg@sina.com。 特此公告。 汶上县物价局 2017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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